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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能熱水器廠家在做高層建筑設計時,防火和防煙分區的劃分是極其重要的。某些高層建筑規模大、空間大,特別是商業樓、展覽樓、綜合大樓,其用途廣,可燃物量大,一旦起火,火勢蔓延迅速、溫度高,煙氣也會迅速擴散,必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亡。因此,工程設計中除應減少建筑物內部可燃物數量,對裝修家具等陳設盡量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除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之外,最有效的辦法是劃分防火和防煙分區。
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應該把火災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讓火勢蔓延擴大,以減少危害。設計時,建筑專業按“高規”要求,把建筑平面和空間劃分為若干個區,區與區之間用防火墻、耐火樓板以及防火門等隔開,這些區間稱為“防火分區”。防火隔斷上(墻、板等)一般不允許開洞、孔,如確需開時,應采用相應的措施。
當房間內設有自動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按表中面積增大1.00倍;當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則增加面積可按局部面積的1.00倍計算。在建筑工程設計時,防火分區的劃分,既要從限制火勢蔓延、減少損失方面考慮,又要顧及到便于平時使用管理,以節省投資。目前國內高層建筑防火分區的劃分,由于用途、性能的不同,分區面積大小也不同。如北京中醫醫院標準層面積為1662m2,按東西區病房劃分為兩個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面積為831m2;又如北京飯店新樓,標準層面積為2080m2,用防火墻劃分為三個面積不等的防火分區。
目前比較可靠的防火分區應由樓板的水平防火分區和垂直防火分區兩部分組成,所謂水平防火分區,就是用防火墻或防火門、防火卷簾等將各樓層在水平方向分隔為兩個或幾個防火分區;所謂垂直防火分區,就是將具有1.5h或1.0h耐火極限的樓板和窗間墻(兩上、下窗之間的距離不小于1.2m)將上下層隔開。工程中當上下層設有走廊、自動扶梯、傳送帶等開口部位時,應將上下連通的各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考慮。